主要职责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三)负责协助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四)负责核发本辖区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依规提出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核发本辖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本辖区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后验线、规划核实及日常监管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六)贯彻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参与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七)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本区土地的划拨、出让、存量土地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报省、市政府审批和经省、市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报批工作;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的审批、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土地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九)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和预报预警工作。
(十)监督检查全区土地行政执法和组织查处违法用地案件,依法保护土地的合法权益。
(十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统一管理区林业和园林局。
(十二)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及保障工作;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和预报预警工作。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