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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事项

2022/07/16105 作者:佚名
导读:本规定由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 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本规定由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

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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