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泉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
酒泉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酒泉市水务局管理。酒泉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流域、河湖内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并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负责执行流域管理机构水量分配、下泄流量调度指令,落实黑河流域联系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水利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执行水利行业质量安全标准,推广实施全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四)负责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及“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综合施策、多方共治”方针,为全市河湖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保护和河湖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开展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保护与综合利用以及全市水利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水利项目建成后评价、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负责各类水利信息化管理数字平台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及信息资源开发并提供信息服务。
(七)负责水环境、水生态监测信息化建设,为生态环境建设、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开展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九)为全市安全饮水工程的设施建设、水质监测、水源保护、运行管理、管网维护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十)协调、配合气象局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酒泉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事业编制18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正科级)2名;其他科级职数7名。
负责人:暂缺
(二)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维护站
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运行维护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酒泉市水务局管理。
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运行维护站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北大河人工湖工程、北大河综合治理项目范围内的河道及岸线、景观工程及附属设施的建设、运行、维修养护等工作。
(二)协调相关地区和单位,做好调水、蓄水及景观工程的供水工作。
(三)承担北大河综合治理项目范围内的防汛、度汛安全任务,编制防汛抢险预案,组织区域内重大险情抢险、水体污染防治等工作。
(四)负责河道景观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秩序疏导、安全保障等服务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运行维护站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负责人:周辉文,站长
(三)酒泉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酒泉市水利科学研究院,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酒泉市水务局管理。酒泉市水利科学研究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重大水利科学、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和水利技术推广工作,主要发挥市级公益性水利科学研究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的作用。
(二)围绕全市水利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强水利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课题研究;负责全市水利发展综合规划、流域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负责为全市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活用水保障、重大水资源配置、灌排工程建设、节水灌溉、小水电改造、河湖管理等提供技术服务工作。
(四)负责组织并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技术合作研究及科研人才的培养工作;负责促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酒泉市水利科学研究院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
负责人:孟玉生,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