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协会全称“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工程测量协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协会是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协会,是受校团委和院团总支监督和引导的非盈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本协会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的指示与安排。
第二章:协会管理制度
第三条:会员积分制度说明
(一)每位会员初始积分为10分。本协会的奖惩方法视会员的积分多少而制定。
(二)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一分,做事积极,培训认真,按时到会,每人加一分。
(三)当会员积分低于六分时予以警告,低于4分时按自动退会处理。
(四)会员积分制始终位于协会内部管理核心。干部任聘、乃至会长选举,首先看重会员积分数,优先考虑积分数靠前的会员。
第四条:成员考勤制度说明
(一)各部工作及召开例会时,由各部长统计出勤后,交由组织部部长记录。
(二)每学期工作、会议等活动中迟到五次者予以警告:无缘故缺席五次者,视为自动退会。
(三)请假须在事先所在部门的部长处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且交由请假条于会长即可。
第五条:奖罚说明
(一)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力者,可提升为部委或社团之星等荣誉称号。
(二)对本协会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协会各项安排者可给与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于除名处理;对于协会规章不服从的成员可以进行劝退,对违反章程且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其会员资格;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可给与惩罚。
附则
(一)协会成员连续三次或总计五次不参加社团活动者取消其成员资格。
(二)任何个人不得盗用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协会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三)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加和进行任何有损国家、集体和协会的事情,如有发现,开除出社。
(四)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参与本协会各项公开活动,并有权知晓本协会的有关信息。
(五)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向协会主管机构反映社团问题,并督促协会改正。
(六)退会后,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以协会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协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部长若干,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了解的本会工作性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二)思想积极上进。
(三)学习勤奋刻苦。
(四)工作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七条:会长权利与义务
(一)服从学院领导的安排。
(二)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及修改本协会的章程、活动计划。
(三)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四)根据协会的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招收和处分成员。
(五)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协会的影响,树立协会的良好形象。
(七)培养和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第八条:会长职责
(一)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三)监督各部门,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四)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五)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各方的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九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责任和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条:协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技术部、财务部、外联部、策划部、文娱部共七个部门。
(一)组织部:
①作为各部门最核心的沟通枢纽,应负责监督全体协会成员的行为规范。对违反协会章程的会员按协会管理条例作出处理。
②广纳人才、选聘干部。健全本社团组织机构;
③健全本社团组织机构,协调各部门组织关系
④负责维持协会举办各种活动的会场秩序,做好各细节组织安排。
(二)技术部:
①此部门人员是协会技术骨干,负责技术指导,及培训协会成员对于仪器的使用等工作。
②负责挑选、培训合格成员参与学院技能大赛以及重庆市高职高专测量技能大赛。
(三)财务部:负责协会对成员费用的收取、整理协会的财务并负责活动的开支收入的管理等工作。
(四)外联部:
①加强与校内外企业间的联系,为协会的重要活动争取商业赞助以及人力和智力支持。
②负责协会日常生活所用场地的申请以及宣传所需展板等的申请。
③加强与其他社团的联系,为协会活动的开展做好铺垫。
(五)策划部:
①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工作以及拟定策划书。
②为协会计划及其完善与审批。
③为协会活动的策划提出建议和意见。
④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六)宣传部:
①负责协会专用海报,请柬系列物品的设计、制作发放及粘贴。
②负责对协会活动开展前的宣传和展示工作,活动结束后的总结工作。
③在一定的条件下,承担对外联商家的有效宣传。
(七)文娱部:作为学术实践类的社团,我们以提升测量能力、培养测绘学术素养为主。但是我们也有自己的娱乐活动。文娱部将以各种形式的娱乐活动丰富协会,充实协会。让每一位协会成员都能在工作闲暇之余感受到家的气氛。
第四章:协会成员
第十一条:凡取得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学籍且承认本协会章程,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合格的均可称为本协会成员。
第十二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成员有权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四)学生成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十三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服从上级安排,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四条:会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学生毕业离校,视为自动退出社团。
(二)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誉、触犯法律的协会成员应立即除名。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研究决议予以开除。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