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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价格监测办法第二条

2022/07/16192 作者:佚名
导读: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价格监测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其相关信息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测、预警、报告及公布的活动。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价格监测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其相关信息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测、预警、报告及公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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