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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价格监测办法第五条

2022/07/1668 作者:佚名
导读: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建立价格监测信息平台。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建立价格监测信息平台。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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