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重庆市价格监测办法第十条

2022/07/16102 作者:佚名
导读:价格监测包括常规监测、应急监测和专项调查等方式。 常规监测通过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定期采集、报送价格相关信息为基础进行;应急监测、专项调查通过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或者非定点监测单位一次性或者阶段性采集、报送价格相关信息为基础进行。

价格监测包括常规监测、应急监测和专项调查等方式。

常规监测通过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定期采集、报送价格相关信息为基础进行;应急监测、专项调查通过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或者非定点监测单位一次性或者阶段性采集、报送价格相关信息为基础进行。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