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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优质服务管理办法内容及标准

2022/07/16153 作者:佚名
导读:2.1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2.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不准”,不“吃、拿、卡、要”客户。 2.3 认真执行重庆市电力公司颁发的《职工文明行为规范》 2.3供电营业厅保持窗明屋净、整洁卫生。电价明细、用电须知、用电业务流程等有关内容张贴醒目、整齐。 2.4供电营业厅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佩证上岗,提倡使用普通话

2.1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2.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不准”,不“吃、拿、卡、要”客户。

2.3 认真执行重庆市电力公司颁发的《职工文明行为规范》

2.3供电营业厅保持窗明屋净、整洁卫生。电价明细、用电须知、用电业务流程等有关内容张贴醒目、整齐。

2.4供电营业厅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佩证上岗,提倡使用普通话,必须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客户的问题,礼貌待人,服务主动热情。

2.5实行首问负责制,被客户首先访问的工作人员,必须引导客户办好各种手续。

2.6坚持“先外后内”的原则,当有客户来办理业务时,应立即放下手中工作,马上接待客户。

2.7耐心、细致地听取客户意见,并给予热情的指导和帮助。如不能当即答复需其他班组、车间配合时,应立即电话与其联系,然后转达客户。

2.8采取各种方式公开服务电话。客户服务中心的电话 在铃响5声内摘机接听。

2.9客户在供电营业厅办理用电业务手续的时间每件不超过20分钟,缴费每件不超过10分钟。

2.10供电营业厅工作人员在受理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申请后,低压客户(居民照明客户在5个工作日内通电)申请不超过3个工作日答复客户供电方案,10KV客户申请不超过7个工作日答复客户供电方案,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答复客户供电方案,特殊情况除外。

2.11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具备通电条件并完清手续的客户,低压客户不超过3天、高压客户不超过5天装表接电,特殊情况除外。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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