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以区城管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园林绿化方面区直管及跨区域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工商管理方面、水务管理方面、食品药品监管方面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城市建成区内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庆市梁平区市政设施管理所
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桥梁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协助编制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等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城区道路、桥涵、广场、隧道、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抢修、管理的工作。负责公共灯饰维护和管理;协助指导乡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重庆市梁平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园林绿化和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协助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的起草,并负责实施;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方案的审定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园林植物保护工作。协助指导乡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及城镇园林绿化创建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重庆市梁平区公园管理所
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园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园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负责公园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园内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负责公园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公园内的违法行为。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重庆市梁平区市容环卫所
协助编制环境卫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环境卫生标准编制工作。承担环卫作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指导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并参与城市环卫设施项目竣工验收。参与指导镇乡及社会单位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并对镇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域清漂保洁、化粪池运行的规范性管理开展指导督促。承担城区段水域清漂保洁工作。承担对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服务工作。承担生垃圾分类指导、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指导、管理工作。
(六)重庆市梁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负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更新、维护与安全运行;对城市管理问题的收集办理;结案过程进行监督;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应急事件及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