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政园林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强化市政园林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园林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2015年8月20日
重庆市永川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市政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全国、全市、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以及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于2015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政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黄奇帆市长关于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的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年度平安市政建设目标。
二、工作重点
结合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行业安全生产防事故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我区市政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堵塞漏洞,强化事故预防。
(一)结构设施。包括跨河大桥、跨线桥、隧道、人行天桥、地通道、涵洞、高挡墙等。全面开展结构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年代较久、交通量大、设计荷载较低的结构设施,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处置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对城市道路易塌陷的路面、易滑坡的边坡等路段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地质稳定情况,对地质不稳定和存在安全隐患路段,要及时采取预防和安全排险措施。
(二)环卫设施。包括化粪池、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置场、水域清漂作业等。重点加强化粪池等环卫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监管和隐患排查。
(三)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检查、排查在线监测、管网渗漏、气体超标等。同时,检查雨水、排水冲刷地段地质稳定情况,对地质不稳定和存在安全隐患地段,要及时采取预防和安全排险措施。
(四)照明设施。包括路灯、线路、变压器、监控等设备设施以及日常作业维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高空作业、防范漏电触电等安全管理情况。
(五)户外广告店招设施。重点检查排查户外广告店招防风灾防坠落安全管理。
(六)市政建设管养工程施工。深入开展市政建设管养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七)市政系统消防安全和市政消防栓。重点排查市政系统办公场地、施工现场、设施设备、仓储堆放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责任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八)城市防汛。加大对易受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城市桥涵、隧道、边坡等重要区域,以及城市排水管网等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和监测监控。强化汛期应急处置,加强值班值守,制定完善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九)园林绿化。加大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园林维护等设施的隐患排查和制度建设落实情况;森林防火设施、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分工
我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在市容监管科组织下开展,各下属事业单位、相关科室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负责抓好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
市容监管科:牵头负责我局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等工作;下属单位消防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
市政设施和绿化科:负责组织城市桥梁、隧道等结构设施、城市道路、排水防汛等的排查整治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组织环卫清扫、垃圾清运、固废处置、水上清漂、化粪池管理等的排查整治工作。
设施管理所:负责组织城市照明、灯饰工程、公园管理及游乐设施等的排查整治工作。
园管所:负责组织道旁两侧倒伏树木、重点部位树干修剪、树木与高压线路相接、边坡垮塌以及园林绿化工程维护、防火等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各下属事业单位和相关科室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全面排查阶段(8月下旬—9月上旬)。
各下属单位和相关科室要结合今年(2015年)各项重点任务和正在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研判分析存在的问题,补充遗漏的重点内容,增添措施和手段,深入动员、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做到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对象、落实人头、落实任务。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基本素质,形成安全生产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月中旬—11月底)。
下属各事业单位及相关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要强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涉及严重
违规违法单位要进行严惩。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
下属各事业单位及相关科室要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年终工作总结。于2015年12月5日前上报市容监管科(联系人:刘汉兵,电话:85389527,邮箱:317606160@qq.com)。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市容监管科将采取不定期检查,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听之任之、麻痹大意;对整治不落实、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要汇报给局党组并记入年终考核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始终做到安全生产百日紧不可一日松。各下属事业单位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依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周密部署,在专项工作中,对工作不负责、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彻底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总结分析,常态管理。
下属各事业单位及相关科室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和研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巩固成果,创新思路,建立健全市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