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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治理政策规划

2022/07/1687 作者:佚名
导读:“砷毒”、“血铅”、“镉米”等事件频发,让重金属污染成为最受关注的公共事件之一;2011年即将出台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显示,中国将对汞、铬、镉、铅等重金属进行重点防控。按照《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要比2007年削减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所谓“重点区域”,包括内蒙古、江苏、

“砷毒”、“血铅”、“镉米”等事件频发,让重金属污染成为最受关注的公共事件之一;2011年即将出台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显示,中国将对汞、铬、镉、铅等重金属进行重点防控。按照《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要比2007年削减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所谓“重点区域”,包括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重点省份和138个重点防护区。

据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介绍,与二氧化硫等具有普遍性的主要污染物不同,重金属污染物呈现区域特征性污染,“即使14个重点省区,也不是每个地方都存在问题;《规划》甚至细化至工业园区层面,比如某个乡镇中产业集群的一个工业园内。”

《规划》对于重点监控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属于“硬性指标”,要求极其严格,“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建立涉重金属企业。例如,重点防控汞污染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涉汞企业,禁止新增汞排放的同时还要削减排放量。

“通过企业的清洁技术改造,加强企业排放监测等措施,必要时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吴舜泽告诉《财经国家周刊》,尽管《规划》在防控、治理两方面均有要求,但“十二五”规划侧重点,却并非整治与修复历史遗留问题;而是要重点解决涉重金属企业的污染问题,控制“多、小、散、乱”企业,稳定企业排放水平。

《规划》出台不久,一场“地毯式”排查自2月起席卷全国。“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第一步棋”,落到涉重金属企业整治关停上。因频发“血铅”事故,铅酸蓄电池行业饱受诟病,第一个被开刀。

2011年4月18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就该规划召开的视频会议上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的大事;坚决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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