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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全文

2022/07/16102 作者:佚名
导读: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持尊重自然、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体现民意原则,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以实施六大国土绿化工程为重点,强力推动全市国土绿化工作,以生态建设新成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从2020—2022年,利用3年时间,全市计划新增国土绿化面积100万亩。其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持尊重自然、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体现民意原则,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以实施六大国土绿化工程为重点,强力推动全市国土绿化工作,以生态建设新成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从2020—2022年,利用3年时间,全市计划新增国土绿化面积100万亩。其中,2020年新增国土绿化面积40万亩,2021年、2022年分别新增国土绿化面积30万亩。到2022年,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63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3%,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和城镇绿化覆盖率双增长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辽河“百里生态长廊”建设工程

进一步完善和实施《铁岭市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自2020年起,对全市范围内辽河干流208公里长的滩地全部开展封育、修复,加强辽河主要支流河口湿地建设,大力开展还湿还草还绿行动。到2022年底,完成辽河干流滩地封育、修复和护堤林景观化工作,辽河干流滩地封育、护堤林及7个入辽河口景观带建设面积达到28.95万亩。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实施青山保护工程

1.实施封山育林工程。坚持“以封为主,封育结合”原则,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大力推进天然林修复。继续加强天然林保护,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恢复森林资源,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到2022年底,完成封山育林37.2万亩,其中,2020年完成7万亩,2021年、2022年每年完成15.1万亩。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实施退化林分修复工程。重点实施东部山区油松和华北落叶松退化林、中部地区杨树和刺槐退化林、西北部的樟子松退化林林地修复工程,通过补植补造、中幼林抚育、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实现更新复壮。到2022年底,完成退化林分修复17万亩,其中,2020年完成2.2万亩,2021年、2022年每年完成7.4万亩。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实施宜林地造林工程。全市现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全部纳入造林计划,对依法清退的毁林复耕、开荒种地、未批先占等非法侵占林地进行全面绿化,生产矿山要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避免次生灾害发生,同时对闭坑矿山实施生态治理。到2022年底,完成宜林地造林和矿山生态治理15万亩,其中,2020年完成2.4万亩,2021年、2022年每年完成6.3万亩。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施生态林网(带)建设工程

1.实施农田防护林工程。以平原地区为重点,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布局,科学设置网格,综合治理田林路渠,构建配置科学、结构合理,带、片、网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防护林体系。2020年完成农田防护林造林0.8万亩。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2.实施道路绿化升级工程。协调铁路、高速公路主管部门开展防护林带恢复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对铁岭境内的国、省干道两侧绿化带进行新建和恢复改造。市、县两级负责修建的公路,要把两侧绿化工程与公路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县级以上公路,每侧栽植乔木2行以上,乡村道路每侧栽植乔木1行以上,绿化树种选择以杨树为主的乡土树种。到2022年底,完成道路绿化14条、造林1.1万亩。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3.实施河流绿化工程。加大河流生态建设力度,重点加强河道护堤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河流源头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绿化树种以柳树等乡土树种为主。建设河流河口湿地1.26万亩,每年完成0.42万亩,新建护堤林1.54万亩,每年完成0.51万亩。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实施城镇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1.实施城镇绿化工程。铁岭市中心城区、开原市、调兵山市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定并实施整改提升方案,昌图县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加强城市片林、风景林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公园、湿地公园、城郊森林公园等各类公园及城郊绿道、环城绿带、生态廊道建设,采取规划建绿、拆违还绿、立体植绿等方式,努力增加乡土和彩色树种绿地面积,提升景观效果。到2022年底,铁岭市中心城区改造公园1个、游园1个、广场1个,改造凡河、天水河、柴河滨河绿地,提升街头绿地和街巷绿化质量。其他县(市)区要坚持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方向,以公园绿化和街路绿化为重点,保证绿化数量,提高绿化质量,塑造舒适宜人的居住和工作生活环境,城区达到“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绿化目标。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实施工业园区绿化工程。以各级各类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绿化美化活动,园区的绿化率要达到15%。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实施校园绿化工程。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绿化活动,提高校园绿化标准,城乡校区及周围可绿化用地全部绿化、美化。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实施乡村绿化工程

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乡土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环村林和乡村绿道、休憩公园、庭院经济建设,河塘沟渠治理,实现“窗前有花、院内有果、村边有树、路边有荫”的绿化目标。各县(市)区要把乡村绿化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结合村镇规划制定绿化方案,强化村镇生态保护与绿地建设,对村镇各类绿地做到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整治结合、边治边绿。以辽北乡土树种和彩色苗木为主,坚持乔、灌、花、草相结合,每个省级绿化示范村新植乔木3000株以上,村内乔木保有量达到10000株以上。到2022年底,全市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400个以上,每年创建140个左右。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调查核实全市古树名木资源,及时掌握资源变化情况。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认定、登记、建档、公布和挂牌保护,建立古树名木资源电子档案。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明确管理部门,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探索划定古树名木保护红线,科学制定养护方案,落实管护责任。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对濒危的古树名木,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采取地上环境综合治理、地下土壤改良、树洞防腐修补、树体支撑加固等措施,逐步恢复其长势。建立古树名木联防保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国土绿化责任。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和铁岭军分区相关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的铁岭市国土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国土绿化工作,成员由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市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负责抓好项目服务和资金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部门要在抓好规划设计工作的同时做好国土绿化工作的协调调度,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要将国土绿化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国土绿化目标责任制。

(二)拓宽投资渠道,加大绿化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逐步完善造林绿化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政策,探索实行先造后补、以奖代补、承包造林、购买服务、以地换绿等多种方式,推进造林、抚育、管护等任务由各类社会主体承担,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市本级每年投入国土绿化资金2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中心城区绿化工作,1000万元用于镇村绿化的以奖代补。各县(市)也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要投入1000万元,银州区、清河区每年要投入500万元用于国土绿化工作。各部门要积极争取省以上资金投入国土绿化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国土绿化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系统)要进一步加大国土绿化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大力度、高频次的宣传,重点宣传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国土绿化行动,凝聚起建设美丽铁岭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土绿化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建立周报告、月调度、季督查,半年总结、年度巡查等工作机制,将国土绿化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要依法保护绿化美化成果,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到户、到人。结合全市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和湿地等各种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国土绿化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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