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基金是经国家批准在铁路货运价格基础上收取的专门用于铁路建设的专项行业发展基金,自1991年3月起,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铁路建设基金,按铁路货运吨公里征收,标准从每吨公里两厘开始 后经 4 次调整 水平为每吨公里三分三厘,此外针对不同地区铁路建设任务紧迫资金缺乏的状况,国家从1991年起陆续批准了福建、 山东、 浙江 、安徽和贵州等省在本省铁路货运价格上加成一定数额,各省费率不同,作为铁路建设附加费,主要用于本省合资或地方铁路建设铁路建设基金及各省铁路建设附加费采取统一管理,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
自1991 年 2003 年,累计收取用于铁路建设的基金近4000亿元,占同期铁路基建投资总额的42% ,成为铁路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铁路建设基金的征收增强了铁路行业的信用能力,对于铁路部门开展市场融资提供了可靠的保证,铁路建设基金的征收既体现了政府通过调节铁路运输价格进行宏观调控的作用,也体现了政府对铁路发展投资的主导职能。此外,作为铁路建设基金的一种补充形式,一些经国家批准征收铁路建设附加费的省份通过这部分专项资金有力支持了当地合资铁路或地方铁路的建设,对解决当地铁路运输的紧迫需求 实现不同地区之间铁路平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