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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装卸行业对策

2022/07/16159 作者:佚名
导读:主附分离并不意味着装卸与运输主业完全脱钩装卸在铁路运输生产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今后不管装卸体制如何改, 铁路货场永远是装卸部门的主阵地,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 离开铁路货场这个载体装卸就成为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为适应改革需要, 我们必须确立相应的经营策略。 1.赎买铁路货场装卸经营权, 实行集中化管理。 装卸总公司要实现独立核算、 独立经营, 就必须对铁路货场内的装卸搬运及汽车运输等各项业务进

主附分离并不意味着装卸与运输主业完全脱钩装卸在铁路运输生产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今后不管装卸体制如何改, 铁路货场永远是装卸部门的主阵地,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 离开铁路货场这个载体装卸就成为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为适应改革需要, 我们必须确立相应的经营策略。

1.赎买铁路货场装卸经营权, 实行集中化管理。

装卸总公司要实现独立核算、 独立经营, 就必须对铁路货场内的装卸搬运及汽车运输等各项业务进行统一管理, 赎买铁路货场的装卸经营权 (原本属铁路装卸, 后因种种原因流失的部分) , 实行 “封闭型” 经营一是在经营范围上, 把货场内的全部装卸作业交给装卸总公司经营。在经营方式上, 采取经济承包的方法装卸总公司向分局签订经济承包合同, 确定承包指标和上缴利润基数, 分局放权, 装卸总公司自主经营; 二是直接掌握派班权。在车站建立运转、 货运、 装卸三个部门联合办公的制度, 使装卸部门直接掌握派班权, 以控制装卸作业量向专用线外流; 三是建立装卸运输协作合同制度。在维护铁路分局大局的前提下, 车站有义务将专用线作业量调整到站内, 由路工作业, 这部分装卸费收入可按协商比例让利给车站, 让车站劳有所酬, 从而保证协作关系的确立; 四是对已经形成能力的车站个体装卸队伍按照铁道部、 铁路局文件精神, 采取整建制吸纳劳务的方式, 有多少收编多少, 集体形式不变。同时, 按照 《委托装卸管理办法》 卡死集体外包工,全部取消集体外包的装卸队, 把流失于外包工的收入争取过来, 彻底消除 “八国联军” 进货场从事装卸作业的局面; 五是解散多经、 家属装卸队, 并赎买其装卸机械; 六是发挥货场管理优势, 大力发展短途汽车运输,形成运输与装卸配套的 “门到门” 服务,“点对点” 服务,增加利润来源, 为企业扩大再生产积累资金。

2.买断专用线装卸经营权, 实行专业化管理

为使铁路装卸在运输市场竞争中健康发展, 必须落实装卸一体化管理。总公司下属8个公司及4个委托办, 管内有125条专用线, 建议由分局与地方政府协商, 对专用线装卸经营权进行买断, 组建地区型的铁路装卸企业集团组织。统一管理指挥各专用线装卸作业。各专业线作为地区装卸企业, 是在总公司领导下的独立经营核算的生产实体, 按作业需要统一配给生产机具和安全生产设备, 统一解决劳动保护和相应的福利设施。对外, 由总公司统一向地方政府纳税;对内, 按投资回报责任制, 每年向分局上交利润。买断装卸经营权后, 路工装卸收入每年将递增近4000万元, 用4-5年时间就可收回全部投资。

3.装卸业务全部剥离, 实行统一化管理

铁路装卸从运输主业分离, 必须实行全部剥离策略, 也就是与货场装卸作业有关的管理部门及固定资产全部划归装卸总公司, 这样才能实行统一化管理, 充分发挥铁路装卸龙头作用。一是建议分局改革行包管理体制。分局推行行包改革后, 效益好、 装卸作业量大的行包都归入到车站行包公司, 而亏损、 装卸作业量小的车站行包仍留在装卸, 这种 “只吃肉不喝汤” 的做法,对装卸经营和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为加强装卸统一化管理, 将襄樊、 宜昌、 十堰车站等所有的行包装卸搬运作业及人员重新划给装卸总公司管理, 成立行包装卸公司, 配合货运行包公司共同找货源搞营销, 并开展“一条龙” 快递服务活动, 增加企业收入。仅行包装卸一项每年可增加收入400余万元; 二是将铁路第二、 第三货场、 联营货场以及大宗货物市场等场所的装卸作业全部交给总公司统一管理; 三是实行铁路装卸自收费制度。由各装卸公司配2-3名装卸收款员, 在车站货运部门办公, 费率执行部颁标准, 每月末将收入额如实上报装卸总公司财务部, 并由总公司定期对收入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同时, 由装卸总公司统一收缴和管理委托装卸服务费, 任何部门不得插手此项工作。通过实行 “两级” 票据审核和管理制度, 可避免错、 漏收, 使执行国家物价政策、 收费质量得到根本保证,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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