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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与盘锦市协同发展协议要点印发的通知

2022/07/16132 作者:佚名
导读: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锦州市与盘锦市协同发展协议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锦州市与盘锦市协同发展协议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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