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西汉(公元前一百余年)就有所记述,在清代编订的“万城大堤志”载有岁修防汛的组织、官衔、时节、方法与备料等。20世纪以来,曾出现过1931、1935、1949、1954长年大洪水,人民与洪水斗争的经验教训极为丰富,本世纪初期,“江汉工程局”即成立了管理与防汛单位。1949年以来,防汛工作更为国家重视,提出长江中下游平原区防汛任务与要求:在任何情况下,必须首先保障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并确保荆江大堤、武汉市堤的安全,在1954年洪水情况下,还要保证重要干堤、重点堤垸、重大城市及交通干线的安全等。在组织上统一机构、统一指挥;在技术上对工程抢护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都得到相应发展。长江防汛工作,在中央防汛总指挥部下设长江中下游防汛总指挥部,长江流域有关省、地、县均成立防汛指挥部,行使各级防汛指挥职能。长江中下游防汛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发布长江水情、天气预报;与有关单位进行防汛调查研究、制定防洪调度与特大洪水对策方案;总结交流防汛经验等任务。在历年的防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地、县防汛指挥部,承担组织群众防汛队伍,筹集当地防汛料物,负责防洪工程现场的防守、抢险、救灾等工作,坚守岗位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是防汛抢险救灾的骨干力量,对战胜严重险情,执行紧急防汛任务,起着保证抗洪胜利的重要作用。在防汛中采取紧急措施时,都必须正确地妥善地处理各方面的矛盾,总的要求是小局服从大局,要把保障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并尽量把洪灾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