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处长(主任)领导职数2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监察负责人1名、系统工会负责人1名、共青团负责人1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处长1名;市重点工程管理处处长1名高配副县级);副处长(副主任)领导职数31名(含市重点工程管理处副处长2名高配正科级)。内设机构级别按长发〔2001〕36号文件确定。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委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