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10]13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有关事项的通知》(长编委发[2011]5号)精神,在长沙市建设执法支队的基础上组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内五区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行政处罚建议并监督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