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基本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基本建设工作的整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决策前的调查、研究与论证工作。
(二)对全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进行统筹管理、协调和服务,负责全区年度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制定和目标考核,掌握并定期通报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负责上级在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
(三)负责建筑行业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统计,区属建安企业的资质审查、安全生产许可,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四)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在职权范围内,指导、监管、实施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工作;负责核准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工程合同备案等工作。
(五)负责指导、管理和规范房产业;管理和规范房产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的设立审批及登记备案;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产籍及房屋交易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物业管理市场监管;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房屋征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除监督管理。
(七)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监督执行;负责职权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城区建筑工程的防汛、工程抢险、工地文明创建等工作。
(八)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对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和建设科技成果进行管理;组织推进绿色、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行业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施工备案工作。
(九)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统筹协调区城建系统的建设工作;对辖区各街、镇的城乡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根据本局职责,区城乡建设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