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水务局下设直属机构:
(一)长沙市水利经济管理中心
1、经营好现有的店铺门面及企业;
2、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
3、负责搞好全市水利风景区的管理和评审工作;
4、组织、指导、管理、发展好全市水利经济;
5、负责管理好水利经济企业协会和水利经济研究会的工作;
(二)长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1、负责履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水利建设指挥部赋予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和日常工作职责;
2、负责编制全市防汛抗旱预案,起草防汛、抗旱、水利建设三方面的所有文字材料;
3、负责作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三方面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准备和记录、纪要、简讯、简报工作;
4、负责防汛紧张阶段抽调进防办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管理,值班、加班,补助费的登记发放,领导、记者和外来人员的接待安排、开餐用餐的安排管理;
5、负责芙蓉杯竞赛的系列工作;
6、负责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方面上级和二部的文件、命令的上传、下达和登记收档工作;
7、负责审查批准水利建设和其他建设破堤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
8、负责防汛紧张期间防汛物资调度安排及登记、发放工作,资金安排的配合工作;
9、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反恐和应急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长沙市水政监察支队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
2、负责保护辖区内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
3、负责全市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调处水事纠纷,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4、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规费等有关事宜;
5、负责全市水政监察队伍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6、对口省厅执法总队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长沙市质监站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
2、负责管理市内除省中心站直接组织监督项目以外的各类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协助配合省中心站在本市组织监督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3、对本市所属水利工程项目质量争端进行仲裁,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4、参加受监工程项目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备、核定;
5、在市内水利工程项目申报优秀设计、文明工地、优质(良)工程时,签署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6、掌握市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向省中心站报告,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大检查,及时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7、接受省中心站委托的质量监督任务;
8、对口省中心站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长沙市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承担全市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运送任务;承担防汛基地资产管理和办公区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局系统的各项会议活动。
(六)长沙市水利经济管理中心
1、负责我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地方性法规的拟定与实施;
2、参与全市排水规划的制定及调整修编;
3、负责全市城市排水许可制度的实施与许可证的发放;
4、对城区排入排水设施的污水进行监测许可和对接入排水设施的管道进行监督及许可;
5、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督;
6、负责全市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源户的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7、监督污水处理运行经费的使用;
8、负责对城市防洪排渍工作的监督检查。
(七)河道堤防管理站
1、负责全市水域岸线的保护和管理;
2、负责全市行洪区域的保护和涉河涉水工程建设的审批和管理;
3、负责河道内生产作业的审批和管理,河道采砂的审批和管理;
4、负责对破坏河道堤防事件的打击和处理;
5、对口省洞工局河道处工作。
(八)水土保持监督防治站
1、负责对全市水土保持实行规范化的管理,对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2、负责全市规定范围内治理水土流失方案的编制和管理;
3、负责水土保持费用的收取和管理;
4、对破坏水土事件的打击和处理;
5、对口省厅水保处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负责做好本市水利建设或涉水工程建设向其委托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并优质高效、按时提交设计成果;
2、负责跨地区、跨行业寻找相关的创收门道,做大做强自身;
3、负责搞好人才培养,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攻克技术难关,创造出高科技的设计成果,培养和引进设计骨干,增强发展后劲;
4、负责做大、做强、做优水利监理公司;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水质检测中心
1、负责对城市供水行业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及以自来水为水源的各种深度处理水的水质检测;
2、负责对江河湖库的水质及水环境进行监测;
3、负责对农村饮用水安全进行监测;负责对长沙市(含四县)各污水处理企业水质达标排放检验;
4、负责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质检测工作;
5、负责向社会发布供水水质公告;
6、协助处理有关供水水质的投诉事件。
(十一)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承担长沙市城区防汛排渍设施、污水输送管网和污水提升设施、政府投入建设的其它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等公益服务职能。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