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全市林业建设工程包括林产工业工程、木材采伐运输工程、营林工程、木竹制浆造纸工程、林业专用建筑物与构筑物及其配套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负责全市营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三、核查受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四、参与全市范围内林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有争议的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五、评定林业建设工程质量等级,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六、参与林业建设工程中使用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的质量检验。
七、负责组织全市林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程质量监督、监理人员资格证书申领工作。
八、开展有关林业建设工程的信息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项目预评估、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含网络技术服务)。
九、总结和交流全省林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表彰和奖励先进林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基层单位和个人,对造成质量事故的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十、参与全市范围内优质林业建设工程评审,推荐优秀勘察设计和优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