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防爆电器电力载波通信系统平台在爆炸性环境下的组织构架,硬件接口型式,软件通信兼容的协议,限定载波频率3kHz~500kHz的窄带、0.53MHz~3MHz宽带范围等所构成的电力载波通信系统,适用于电力载波自适应组网模式。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军工、冶金、医药、铁路、矿山、船舶、管廊等气体和粉尘爆炸性环境,供电电源为直流或交流(50Hz~60Hz)10kV以下的防爆电器设备使用电力线构成电力载波通信系统。供研发、生产制造具有电力载波通信模组或对外部数据通信接口的防爆电器设备厂家和设计院所参考。 本标准规定的防爆电器电力载波通信系统和设备,具备防爆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