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咨询、评审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理论、文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研究。
3、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承办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4、承担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等培训工作。
5、承担省局政府网站的管理、运行维护和市县政务信息审核报送、发布、通报工作。
6、承办全省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及管理工作。
7、承办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考试资格审查和考务工作。
8、指导设区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安全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
9、负责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人员操作证书(IC)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