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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洁净煤配送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简介

2022/07/16180 作者:佚名
导读: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洁净煤配送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秦汉新城煤炭销售行业经营秩序,改善新城大气质量,更好地满足辖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减少煤炭污染,建设覆盖辖区所有镇、办、社区洁净煤供应网络。根据西咸新区《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煤炭削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秦汉新城管委会《关于印发<落实西咸新区秦汉新城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和10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洁净煤配送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秦汉新城煤炭销售行业经营秩序,改善新城大气质量,更好地满足辖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减少煤炭污染,建设覆盖辖区所有镇、办、社区洁净煤供应网络。根据西咸新区《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煤炭削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秦汉新城管委会《关于印发<落实西咸新区秦汉新城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和10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按照“合理布局、保障供应、全面覆盖”的网点布局原则,以规范煤炭经营秩序、降低燃煤污染、创造优美城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为目标,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实行清洁煤炭、优质蜂窝煤定点生产供应制度,建成集加工配送中心、质量检验中心、销售配送网点等为一体的高度完善的洁净煤加工配送网络体系。

二、建设标准

(一)配送中心建设标准

1.配送中心选址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严格遵守《环保型储煤场建设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距国道、省道、学校、医院、村庄、生态保护区、旅游景点,县城中心3公里以上。

2.配送中心通过环保评估,消防验收,证照齐全,环保、消防、安全等相关制度完善。

3.煤炭生产、交易均在全封闭场所内进行,场地设置挡风抑尘墙,配备通风除尘风机2台。

4.储煤场内屋顶安装喷淋洒水设备,并由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每天喷淋洒水2次,高温天气适当增加喷水频次。

5.严格消防安全,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严禁烟火,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6.配送中心内部及运输道路必须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台,排水沉淀设施,配备冲洗设备及保洁人员,确保进出车辆清洁、密闭运输。

7.配备封闭煤炭配送车1辆以上。

8.配送中心场地周边植被绿化,营造场区优美环境。

(二)销售网点建设标准

1.销售网点经营证照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2.销售网点必需建设密闭场所,洁净煤必需密闭装袋存放,配备洒水降尘防火设施,做好防尘防火工作。

3.销售网点必须从洁净煤配送中心进煤,不允许通过其它渠道进煤,以保证洁净煤质量可靠。

4.配备洒水降尘设施,防止煤尘污染。

(三) 煤质标准

煤炭质量标准:工业用煤和民用散煤煤质要求、民用蜂窝煤煤质要求必须达到《陕西省地方标准(B61)工业和民用燃煤》要求。

(四)洁净煤加工配送“五统一”标准

1.统一洁净煤配送中心门头标识。

2.统一洁净煤配送网点标识。下注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3.统一配送车辆标识。车辆两边喷涂配送中心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4.统一包装标识。配送中心必须使用统一的密闭箱装,标明单位名称、销售地址、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净重量等。

5.统一悬挂规章制度。配送中心必须制定《洁净煤加工管理制度》、《洁净煤配送安全管理制度》、《库区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尘污染制度》、《检验制度》等。

以上标准样板规格尺寸按照西咸新区要求统一订制。

三、职责分工

(一)发展改革局:制定秦汉新城洁净煤配送中心管理办法,负责洁净煤配送中心立项审批、煤炭销售网络布点协调工作,督促实施,确保按期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洁净煤配送中心及销售网点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督促完善环评手续,依法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各镇办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关闭、取缔非定点煤炭经营户及蜂窝煤生产加工厂。

(三)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秦汉分局:负责依法吊销辖区非定点煤炭经营户及蜂窝煤生产加工厂营业执照,依法取缔辖区无牌照煤炭经营户及蜂窝煤生产加工厂,加强市场日常监管,组织协调各镇办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关闭非定点煤炭经营户及蜂窝煤生产加工厂。严厉打击哄抬煤炭价格的企业和个人,确保煤炭销售价格稳定,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秩序。

(四)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对洁净煤配送中心煤质每周进行检验,确保生产、销售煤炭质量达到标准和要求。

(五)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洁净煤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点土地审批相关工作。

(六)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局:负责取缔辖区露天堆放煤炭场所,制定发布辖区餐饮业,洗浴行业污染治理通告,明确餐饮、洗浴经营单位禁止使用不达标煤炭、蜂窝煤等高污染燃煤。

(七)消防办:负责洁净煤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点的消防设施配置,指导检查督促消防设施达标,确保安全生产。

(八)财政局:负责群众使用洁净煤的奖励扶持资金兑付保障工作,具体参照西咸新区标准执行。

(九)各街办(镇):负责对辖区群众用煤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洁净煤发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内煤炭销售网点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辖区内配送网点以外的煤炭经营户。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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