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建设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研究推进全县城乡建设行业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拟定并实施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指导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
(四)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县乡村民宿发展规划。
(五)拟订全县建筑业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指导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落实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
(八)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人防工作,制定防空袭预案;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人防通信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燃气的政策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燃气的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