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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05 作者:佚名
导读: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文电办理、对外联络、保密、保卫、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信息编报、网站建设、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组织办理重大事项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信访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后和勤保障工作;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法制

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文电办理、对外联络、保密、保卫、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信息编报、网站建设、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组织办理重大事项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信访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后和勤保障工作;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组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景观园林科

职责:负责全市城镇园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城市景观建设政策法规和技术文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园城市建设;指导全市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和城市人居环境示范奖的创建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科

职责: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制度;管理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市场;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标准的推广;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负责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防震减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制订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工期定额;负责建筑产品质量认证;负责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执行;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负责施工合同管理;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资格管理。

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科

职责:拟订全市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协调安排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和市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承担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房地产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屋权属审核、房屋信息系统管理、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房屋交易网签工作(商品房、存量房、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房地产中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物业管理;负责有关房地产企业和机构的资质转报工作;负责房地产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的有关工作。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安全科

职责:统筹协调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巡查、督导、考核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建筑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全市城市供排水、节水、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本级供排水企业的运营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镇燃气企业资质审核工作。

目前,该科负责市政设施(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城市照明设施等)和城市雕塑的运行、维护管理和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按《雅安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雅委发〔2017〕22号)完成工作交接后,不再承担该部分职责。

综合科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青、妇、计生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作风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和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负责处理纪检监察工作的日常事务。

行政审批科

职责: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指导、监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参与对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建筑监察管理科

职责:拟订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负责招标代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担保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的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施工单位及个人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出市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实施国家及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负责开展预拌混泥土搅拌站资质审查、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登记;负责制定“禁现”政策,督促各地划定禁止现场搅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范围;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建筑工程企业、单位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管理工作;依法纠正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城市建设科

职责: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的发展;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负责指导城市道路(含桥梁)、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燃气、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市级规划区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市本级城市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市本级城市建设项目的各类资金补助申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市本级城市建设项目;负责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村镇建设科

职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建设质量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小城镇和重点镇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审核上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计划统计财务科

职责: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市级城建资金年度预算、决算;综合管理中央、省、市级财政用于城乡建设系统的各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下属事业单位经费的划拨,对局属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的进行监管和指导;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城建统计年报和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

人事科

职责: 编制并组织实施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承担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岗位设置、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市建设行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本系统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审核、申报评审;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岗位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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