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环境保护目标规划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及业主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对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不造成危害,并做到无相关的投诉。
7.1.2 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
(1)进场后,主动与地方环保部门、农牧、土地等部门联系,签订相关责任协议,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及建立责任制。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成立由副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分管日常环保工作。
(3)采区至排土场的施工便道经常洒水,排土场定期整平碾压避免扬尘超标及污染草木。
(4)所有施工机械上场前必须经检测,尾气排放达标方能上场施工作业。
(5)采场完工后按要求整平,排土场按指定地域设置,施工期间采、排土场设界桩和界沟,严禁超范围或任意排土。临设用地及建路事先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6)雨季施工时,保证排水系统畅通,以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做到边挖边压实,不留松土层面,以减轻强风吹蚀及暴雨冲刷。
(7)施工与生活污水设集水坑、沉淀池贮放,滤清后并定期化验有害物不超标时再排入河渠,避免污染水系。
(8)施工车辆按路线行走,严禁施工车辆在施工用地境界外行车,避免破坏施工现场周边生态环境。
7.2.1文明施工目标规划
推行标准化现场管理,按国家、地方有关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进行现场布置及组织施工,创建市级文明施工工地。为实现此目标的实现做到以下几点:
7.2.2 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
(1)建立文明施工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及建立责任制。
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见下页《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图》。
(2)实行标准化现场管理,按国家、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组织施工,争创文明施工工地。
(3)工程开工前,编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现场施工区的布置科学合理,施工过程文明有序。
(4)施工范围内周边建构物、设备、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前,认真查明地下管线及构筑物,采取可靠的防护加固措施或迁移。
(5)施工期间,做到施工有序、质量严控、标牌齐全、场容整洁、消防达标、治安良好、遵纪守法,和谐合作。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及机械车辆停放整齐,工完场清。工地设足够的简易厕所。
(6)加强对垃圾的管理,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将施工产生及生活垃圾,按照建设单位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外运至指定地点存放和围圈,指定专人看护。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处理的,在施工现场集中收集并用棚布覆盖,杜绝造成环境污染。
(7)建立以项目副经理负责的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规章制度,经常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法制和民族团结教育,切实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多做利民助民事情,开展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综合办公室主任:
施工技术科科长:
安全质量科科长:
机施队党支书:
机施队文明领导小组
组长:
工班长:
(8)对职工进行《文物保护法》教育。开工前向文保部门呈报相关资料,现场确认后再行施工。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时,切实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监理及建设单位,呈报文保部门处理,如须挖掘时我单位积极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