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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章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2022/07/16201 作者:佚名
导读: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配套停车场(库),其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和各类非住宅物业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配套停车场(库),其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和各类非住宅物业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停车服务费归提供停车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所有。车位租赁费是指车位所有权人将车位出租给租赁人停车所收取的租金。车位租赁费归车位所有权人所有。 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应当按月收取。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公布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标准。各县级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公布本行政辖区内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标准。

第十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规定的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具体收费标准的制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车位租赁费具体标准由车位所有权人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库)所有权属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停车且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服务的,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

第二十一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库)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停车且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服务的,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和车位使用费。业主大会成立前,车位使用费应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业主大会成立后,车位使用费的收取及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由业主大会自行确定。车位使用费是指车位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权人将车位提供给部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停车所收取的费用。车位使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二十二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独立拥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车位,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停车且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服务的,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 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其空置期间的停车服务费减免幅度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第二十三条经业主大会同意,占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车的,停车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交纳公共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使用费的收取及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由业主大会自行确定。

公共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场地停车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从公共场地使用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停车服务费,具体比例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执行公务等车辆收取任何费用。除前款规定以外,业主或业主大会若允许其他外来车辆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临时停放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收取一定费用。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另行约定。停车看管责任按照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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