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提出“六个坚持”要求。第二部分为主要目标。分别按2021年、2022年、2025年三个阶段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第三部分为组织形式。建立省、市(州)两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协调机制,分级设立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组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第四部分为工作职责。明确了各级路长、路长办公室及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职责。第五部分为主要任务。从全面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对“路长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量化了相关目标任务。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培训宣传、加强社会监督、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资金保障等7个方面明确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保障措施。截至目前,全省有8个县(市、区)已探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县有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逐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