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货币资金作为被审计项目,那么不仅要确定货币资金审计目标,还要分别确定现金项目审计目标、银行存款项目审计目标和其他货币资金项目审计目标。从财政财务审计角度出发,主要会计账户及经济业务的项目审计目标有以下几个方面:
现金(包括银行存款)项目审计目标:
1.有关现金的内容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和有效;
2.现金收支业务是否完整地入账,有无遗漏;
3.记录在账的现金是否确实存在,有无挪用现象,是否属于被审计单位所有;
4.现金的会汁记录是否正确无误;
5.有关现金的计价,如外币汇兑损益的计算等是否正确,有无虚增或虚减现金的可能;
6.现金收支业务的发生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计报表对现金余额的反映是否恰当等。
有价证券常常作为现金的替代品而为单位所持有,其审计目标与审计现金的目标大致相同。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