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三种计算方法:
一、按投资额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项目建设周期=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报告期实际完成投资额
也有人主张按下式计算:
项目建设周期=(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上期已竣工与未开工单项工程计划总投资))/报告期实际完成的投资额
此式实际上是说明施工的单项工程全部建成所 需的时间,而不是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
二、按项目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项目建设周期=报告期施工项目个数/(报告期竣工(或全部投产)项目个数)
项目的建设规模有大有小。用建设项目个数计算,有时不能正确地反映建设周期的长短。
三、按生产能力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项目建设周期=(报告期施工项目建设规模(或施工规模))/报告期新增生产能力
不同行业的生产能力的计量单位不同,用生产能力不能进行综合计算。
实际统计工作中多用投资额计算项目建设周期,因为它具有综合性与可比性,而又不受建设项目本身规模大小的影响。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