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设项目投资中的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以下几条渠道。
(1)地方自筹资金, 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各级政府和地方业务主管部门的各种预算外资金,以及通过社会集资筹集的资金。
(2)部门自筹资金, 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局自己筹集资金和部属企业筹集的资金。其主要来源是部属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企业基金、部门利润留成或包千留成等。
(3)企业、事业单位自筹资金, 企业自筹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为企业利润留成及各种形式的社会集资等,主要用于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和技术改造。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主要用于职工住宅等非生产性建设。
(4)集体、城乡个人自筹资金, 集体企业自筹资金主要用于对原有企业的更新改造及新建经济效益好的。短乎快。项目的投资。城乡个人自筹资金主要用于房屋住宅的建造、购置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