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购谈判中,谈判双方主要就以下几项交易条件进行磋商:
(1)商品的品质条件。商品的品质、价格、数量和包装条件是谈判双方磋商的主要交易条件。只有明确了商品的品质条件,谈判双方才有谈判的基础。也就是说谈判双方首先应当明确双方希望交易的是什么商品。在规定商品品质时,可以用规格、等级、标准、产地、型号和商标、产品说明书和图样等方式来表达,也可以用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商品实样的方式表明己方对交易商品的品质要求。
(2)商品的价格条件。在项目采购过程中,谈判双方焦点主要就价格的高低进行磋商。而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价格的表示方式除了要明确货币种类、计价单位以外,还应明确以何种贸易术语成交。
(3)商品的数量条件。在磋商数量条件时,谈判双方应明确计量单位和成交数量,在必要时订立数量的机动幅度条款。
(4)商品的包装条件。在货物买卖中,大部分货物都需要包装。因此,谈判双方有必要就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费用等问题进行洽谈。
(5)商品的交货条件。交货条件是指谈判双方就商品的运输方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进行的磋商。
(6)货物保险条件。货运的保险条件的确定则需要买卖双方明确由谁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何种险别,保险金额如何确定,以及依据何种保险条款办理保险等。
(7)货款的支付条件。货款的支付问题主要涉及支付货币和支付方式的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可能面临的风险大小不同,在进行谈判时,要根据情况慎重选择。
(8)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件,有利于买卖双方预防和解决争议,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交易双方的权利,是采购谈判中必然要商议的交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