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湿法是处理黄土地基的一种有效方法。它的基本出发点是让黄土的湿陷发生在建筑物建成之前,以消除湿陷对建筑物的影响。用这个方法处理建筑的地基时,一般系在已开挖的基坑内灌冰。
为了加速地基的浸湿,先可在基坑内设置钻孔,填入砾砂,然后灌水预湿。同时,在修建建筑物的同时,不断向钻孔内灌水,使黄土地基的湿陷在建筑物所引起的较大压力下进行,以增大预湿效果。
用这个方法处理堤坝建筑时,根据苏联“湿陷性黄土堤坝的建造及其地基处理指示”的规定,如果土坝横截面宽度在50m内,或沿坝轴方向上100m内黄土地基的湿陷量或其不均匀性不超过20~30cm,则无需进行预湿,可以采用同在非湿陷性地基上筑坝的同样方法进行建造,否则,即应采用预湿法。
预湿应在基坑开挖前进行。预湿面的长度应包括沿坝轴方向有湿陷性黄土分布的区域。预湿面的宽度应包括两侧各一半坝高的范围。预湿的深度在坝高超过25m时,应包括全部湿陷性土层;如坝高小于25m,则在湿陷性土层不超过15~20m时,预湿到20m以下的非湿陷性土层或厚达3.0m以下的不透水层。如没有这种条件,则预湿的土层应使其下土层的湿陷量不超过30~40cm。预湿应该使所有拟预湿范围内的土达到不小于0.8的饱和度。
对不高的坝(小于15 m),如地基的预计湿陷量不超过40 cm,则可在未预湿的地基上采用边增大坝高,边提高上游水位的方法修造,以加速工程进度。
对较高的坝(30m以上),如地基的湿陷性黄土层较厚(超过20m),则应在预湿过的地基上再分成2~3期建造,每期造成后即提高上游库水位。此外,如果在预湿处理并开挖基坑后,在基坑中进行夯实,则对减小地基的沉陷量,尤其在强湿陷性黄土上或表面有根孔、虫洞的情况下,有着显著的效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