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预算决算编制审批程序是指国家规定的编制、审核和批准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决算的过程和顺序的总称。我国财政部1983年2月颁发的《预算外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县、市各主管部门应区别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单独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决算草案,分别作为单位预算、决算和企业财务收支计划、决算草案的组成部分,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由其汇总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对省级各部门和各县、市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决算草案进行审核,并汇编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决算草案,作为地方预算、决算草案的附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报送财政部备案。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决算的草案进行审核,并区分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汇编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决算草案,作为部门预算、企业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草案的附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各地、各部门的计划和决算草案,汇编成全国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决算草案,报送国务院审批。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