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奖工程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范围规定:
(一)工程建设规模符合办法附件一规定。捐赠投资和偏远地域可适当放宽规模限制,原则上不低于附件一规定的80%;
(二)工程一般应是前年6月1日至去年9月30日之间竣验交用的工程;
(三)住宅小区以整个小区或分期组团申报,且公共设施基本配套,入住率达到60%以上。
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工业项目及其他建筑群体应整体申报。
第五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甘肃省施工单位在甘肃省外承建的工程。
(二)特别行政区及国外企业在甘肃省境内承建或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三)保密工程及全部或大部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办的工程,按规定应进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审查备案而未审查备案或审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审查的工程,按规定应监理而未实施监理的工程,发生过四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受到甘肃省、部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
(五)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和未进行建筑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的民用建筑工程。
(六)违反建设部和甘肃省规定,使用了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的工程。
(七)有结构或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功能缺陷或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工程。
(八)对已有工程进行扩建、改造的工程。
(九)已参加过飞天奖评审而未被评上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