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飞天奖,除符合办法第二章规定范围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开工前制定了争创飞天奖的质量目标和实施规划,并在主体结构施工前向市、州建筑业协会和甘肃省建筑业联合会进行了预申报备案。(详附件二)
(二)工程建设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法规,相关资料齐全、真实、准确。(详附件三)
(三)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施工过程中,没有违规修改施工图的问题。
申报“飞天金奖”工程还应提供该工程优秀设计证明文件。
(四)施工质量、特别是结构质量达到甘肃省内先进水平。
(五)工业项目的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要求。
(六)使用了建设部和甘肃省规定推广应用技术(新技术),兰内工程不少于6项,兰外不少于3项。
(七)施工过程和工程实体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符合要求,效果显著。
为鼓励工程施工参建单位共创飞天奖,参与申报的参建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20%以上。
第八条 两家以上施工单位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飞天奖。住宅小区如果有多家施工单位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程量最多的单位申报,其他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参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