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封样制度是为了保证批量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工艺技术标准规定,保证不出批量性的生产事故而建立的。
①企业实行首件封样,封样的首件产品必须是由流水线生产出来的首件产品,不可以由某个人独立作业。
②首件封样时要认真核对产品型号、名称、合约编号、生产班组,做到封样单与实物完全一致。
③首件产品封样单提出的质量项目须经改进以后才可以下结论性意见。
④在首件封样合格以后,凭封样合格单到裁剪部门领取衣片。首件封样未经合格认可,裁剪部门不得擅自发放衣片供缝纫车间批量投产。
⑤首件封样合格产品应做好封样标记,放置在车间首位供工人作业时核查。不可与批量产品混在一起。
⑥在车间产品交付验收时必须出示首件封样产品,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
首件封样制度的建立、执行和检查由技术部门和质监部门起草,企业管理部门审核建立;并由技术部门和生产车间共同执行;由企业技术主管领导负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间在制品的首件封样单项目是否完整,结论性意见是否明确;裁剪车间发放裁片时,是否均以首件封样单为发片凭证,封样合格产品是否已做好标记,并作为生产样品。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