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由市政府委托行使建筑业的行业管理职能,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企业、经济定额及建设监理实行统一管理。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地方性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经报批颁发后,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建筑行业发展规划,推广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强建筑行业人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3、负责建筑业企业、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上述类别的外来企业的入境注册;负责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从来资格的管理。
4、负责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组织编制补充标准和定额以及材料调价系数
5、负责建筑材料、装璜材料质量和桩基工程的检测和检验,对全市建材检测机构实行管理监督。
6、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建筑行业劳保基金征收、拨付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