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1]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39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主编的《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0-91,自1991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负责。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