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了高速铁路基础设施状态检测工作“检修分开、以检定修”的理念以及“安全、准确、高效”的指导思想,并提出了科学合理利用天窗,实现高速、及时、精确检测的要求。
(二)明确了高速铁路基础设施状态检测工作的技术原则,鼓励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要求运用成熟可靠的检测设备,推广实时在线监测技术,提高检测质量和检测效率。
(三)明确了检测体系的建设要求,对检测机构、人员、手段及实现的检测目标提出了要求。
(四)明确了高速铁路基础设施状态检测工作相关各方职责,对铁路运输企业、铁路监管部门在检测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进行了规定。
(五)明确了高速铁路各专业的基础设备状态检测的项目及设备配置要求。
(六)明确了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与运用的要求,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建立检测数据平台,加强综合分析处理,并要求利用分析结果指导日常检查工作。
(七)明确了对行车安全隐患的处置。对未按规定开展检测,或者检测中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未采取措施的,铁路监管部门对其予以处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相关措施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问题。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