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站职责:①推广实用技术普及科学知识。结合鹿城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以发展效益农业为目标,制定全区粮食蔬菜实用技术推广计划,采取典型示范、技术培训等手段,促进科学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全区农业科技水平。②发布植保信息,减少病虫损失,健全病虫测报网络。根据有关观测、调查数据、分析病虫发生、发展趋势,及时颁布病虫害情报,指导农民科学及时防治病虫病害,把病、虫、草、鼠等方面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③推广优良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采取先试验后推广的和谐,每年引进一批粮、菜新品良种,从中筛选优质、高产、良种并组织对口种子指导农民选用优良品种,提高粮、莱生产的效益。④技术咨询服务解决疑难问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生产动态,了解情况,开展现场技术咨询活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技术难题。
林业站职责: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制定、实施森林防火具体措施和扑火预案,组织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及火灾案件查处;负责征占用林地管理、审核手续办理和对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查处;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和对非法猎捕、运输、倒卖及乱吃滥杀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展览核准发证工作;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木材检疫证、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和查处乱砍滥伐、非法运输、非法经营木材案件;负责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和实施全区年度营林计划,规划设计造林作业方案;负责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农村块)活动。负责和实施全区年度营林计划,规划设计造林作业方案;负责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农村块)活动;负责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规划、管理;负责林业产业化经营指导(花卉种苗业,特产水果业、家具业、森林旅游业、熟练食品加工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工作;负责森林病虫的预测预报和防治;负责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
动物防疫监督所(家畜家禽检疫站):①对鹿城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和管理;②负责鹿城区《动物防疫合格证》等有关证、章、标志的审批、发放和管理;③负责有关建筑工程在动物防疫要求方面的审批和验收;④纠正和制止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行为;决定动物防疫行政处理处罚;受理动物防疫行政案件;裁决动物防疫行政纠纷;鉴定动物防疫技术争议;⑤负责鹿城区的兽药管理及种畜禽管理工作;⑥负责对全区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及人员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⑦依法负责鹿城区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并按章收费;⑧在鹿城区内发生动物疫病,协助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疫情控制、扑灭时,负责具体工作。
农机管理(监理)站:①引进新型农机具和农机新技术,提高我区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②开展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工作;③作好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服务工作;④负责我区农用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年检审、驾驶考核和发牌发证工作。
水电管理站职责:①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全区水利设施状况,掌握全区水利动态,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做好各项统计工作;②负责区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方案立项、项目建议书、可研审核、初设审批等上报工作;③负责乡级水利工程项目方案与初设会审,工程施工期质量监督管理④负责村级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审查,确定施工期质量监督管理。
渔政(水产)站职责:①宣传贯彻执行《渔业法》和相关渔业法规;②按国家有关法规,在渔业、渔港水域内,维护水域环境,渔业生产秩序,并依法实行管理;③保护增殖渔业资源和征收渔业资源保护费。
农村审计站: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资产、负债、损益、分配情况;农民承担费用(劳务)的管理、使用情况;承包金、租金、土地征用费等费用的收入、管理、使用情况;借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受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建设项目的财务情况等。
鹿城区防汛防旱办公室:区防汛办是区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常设工作机构,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依照《水法》和《防汛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本区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①汛前组织进行本区年度间的防汛检查和防汛防旱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度、人员、物资、技术、经费等。提出做好年度防汛防旱工作意见;②组织协助本区各成员单位,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防汛防旱工作,落实防汛防旱措施;③及时了解本市气象预报,并加以分析,根据制定的防御方案和当时抗灾条件,提出抗洪、抗台、抗旱、抢险的意见,供政府和指挥部决策;④做好防汛防旱信息的传递,及时将下情上报。将上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通知下达,并积极组织实施;⑤注意收集整理有关防汛防旱基本资料,及时认真做好汛情、旱情的分析。总结年度防汛防旱工作和年度表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