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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章

2022/07/16141 作者:佚名
导读:第五十九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商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制订本省(区)淤地坝建设管理细则。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九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商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制订本省(区)淤地坝建设管理细则。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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