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规划从黄山区经济社会整体的空间拓展、产业布局、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完善等方面入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衔接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并结合城市发展所处阶段,提出黄山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总体目标:①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②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③完善土地政策,解决遗留问题。
通过黄山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有效激励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镇建设用地人口、产业承载能力,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城镇。本次规划基期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3年,即2018—2020年。本次规划范围是由黄山区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得来的,是在黄山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基础上,结合《黄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中的城市开发边界范围作为规划范围,主要涉及甘棠镇、耿城镇和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划定规划区包含老城区、新城区和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3个片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22.32平方公里。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