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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处理

2022/07/1675 作者:佚名
导读:(一)信息平台 1、整合全州政务值班室信息系统和公安、卫生、气象、防汛、林业、国土资源、环保、民政、畜牧兽医、通信等部门建立的应急信息系统,依托“黔西南州政府网站”,建立“黔西南州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州应急信息系统),由州政府应急办和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维护管理。 2、各地、各有关部门收集、报送地震灾害信息(含监测、预警信息),上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处置地震灾害的指令、批示等,应

(一)信息平台

1、整合全州政务值班室信息系统和公安、卫生、气象、防汛、林业、国土资源、环保、民政、畜牧兽医、通信等部门建立的应急信息系统,依托“黔西南州政府网站”,建立“黔西南州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州应急信息系统),由州政府应急办和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维护管理。

2、各地、各有关部门收集、报送地震灾害信息(含监测、预警信息),上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处置地震灾害的指令、批示等,应通过州应急信息系统传输和处理。通过州应急信息系统,连接州、县两级应急办和各专门指挥机构办公室,实现全州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二)地震信息监测与报告

1、州科技局要与省地震部门和地震监测台(站)进行经常性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协助上级地震监测台(站)对州域临震异常进行监测和分析,按上级地震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及时了解和掌握县域地震信息,根据现有地震监测台(站)监测范围积极创造条件增设地震监测站(点),达到州域监测全覆盖;对于重要信息,必须及时向州政府和州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报告。

2、震情发生后,根据有关地震台(站)通报的最新资料,组织专家对震情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将情况和处置建议上报省人民政府、省地震局和州应急委员会。

3、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地震监测信息涉及或影响到本州行政区域外的,应及时通报有关地区。

4、抗震抢险结束后,各级应急办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灾情综合报告,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

(三)地震预警预防行动

州科技局根据地震部门监测情况,会同有关专家对全州年度地震趋势进行会商,拟定地震重点危险区,并配合上级地震部门进行震情跟踪,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对短期地震预测意见,根据可能出现的震级,由州应急委员会决策发布短期地震预报,部署预测区域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对临震预测意见,州应急委员会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应采取应急防御措施。

(四)地震预警支持系统

1、地震预警速报系统:州科技局负责地震数据收集、整理、传递与管理,为震情分析预报提供基础;建立与各级地震台的信息联系,根据上级地震监测部门意见实施地震预警速报。

2、地震预警发布系统:黔西南日报社、州电视台、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为向公众进行地震预警发布的主要平台。

3、公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和软硬件操作平台:州地震灾害应急办根据相关要求建立。

(五)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地震预警分为4级:Ⅳ级(4.7级以下地震);Ⅲ级(4.8 级至5.4级地震);Ⅱ级(5.5级至6.4级地震);Ⅰ级(6.5级以上地震)。

地震预报分为“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地震短期预报”是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临震预报”是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我州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预警,由州应急委员会发布。对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区域,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州应急委员会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同时向省应急办和上级地震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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