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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概述

2022/07/16219 作者:佚名
导读:2013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服务社会、联系群众、发展事业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厅

2013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服务社会、联系群众、发展事业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厅工作实际,调整健全了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细化明确了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群众向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年度和阶段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统筹落实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相关业务研讨和培训,较好解决了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社会重点关注的各类工作,依法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重点工作、重要政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一是指导市(州)、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公开2013年“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开展情况。二是指导督促市、县人民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程序和结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情况;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举行听证会的情况;公布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公布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四是指导地方做好供水、燃气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指导有关单位推出政府信息公开手机报专刊,以多媒体彩信等形式,定期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信息发送到广大公众手机,增强了公开时效。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在《四川日报》、《四川建设》等报刊杂志上登载和转载相关政府信息687条;发布政务微博348条。开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管理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了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信息。拓展热线电话、行政办事服务大厅、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办事路线图、服务手册等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方便人民群众知悉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效能。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制定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评比规定。网络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查看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年组织一次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检查评比活动。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体系,每年对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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