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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南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实施措施

2022/07/1676 作者:佚名
导读:(一)制定省级方案。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农业部和财政部的工作部署要求,科学界定实施区域和规模,明确推广应用技术模式,筛选确定实施单位,细化目标任务,测算分配补助资金,并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在海南农业信息网上公示7天以上,接受社会监督。 (二)制定区域方案。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编制本区域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区域、实施面积、补助数量、物资招标采购程序和补助物资发放

(一)制定省级方案。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农业部和财政部的工作部署要求,科学界定实施区域和规模,明确推广应用技术模式,筛选确定实施单位,细化目标任务,测算分配补助资金,并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在海南农业信息网上公示7天以上,接受社会监督。

(二)制定区域方案。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编制本区域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区域、实施面积、补助数量、物资招标采购程序和补助物资发放程序以及项目管理监督措施等。

(三)严格招标采购。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物资的招标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根据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原则,按照价格合理、质量过硬、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公开招标确定所需秸秆腐熟剂。在设置招(投)标企业资格时,有秸秆腐熟剂在项目区有效性和适宜性方面的要求。同时,做到中标产品的生产企业2家以上,并将中标企业和生产供应补助物资名册报省土壤肥料站,由省土壤肥料站报农业部备案。

(四)规范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要按照本区域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确定实施区域、实施面积、补助数量和补助物资发放程序;要组织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对企业供应的补助物资进行核实、发放、登记造册,并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反馈农民意见,公示要以照片的形式存档;要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与培训,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补助物资。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实行合同管理。省级农业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明确目标任务、技术指标、补助物资质量标准与发放程序、资金管理以及奖惩措施等。项目实施单位要与供货企业签订供货及服务合同,并报省土壤肥料站备案。

(二)加强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市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和验收考核,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要求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强化档案管理。按照一县一档案的原则,建立和保存档案,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实施产品质量抽查。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对使用的招标采购物资进行抽样封存。省农业厅在审查补助物资投标企业资格时,将查验企业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并组织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封样随机进行质量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企业,并组织抽样复检,确认产品质量不合格后,取消其供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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