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推广的前景
我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大量的典型案例研究和市场调查分析表明,目前在能源用户中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赢利为目的的EMC来实施。
过去,我国的节能工作主要是通过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各级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能源管理机制运作。这一节能体系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成就。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面向市场的转变,原有的节能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也必须随之转变;在新形势下,节能的阻力主要表现为节能投资的市场障碍。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的节能工作,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过渡和转变;借鉴、学习和引进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节能投资新机制,以克服目前我国存在的节能投资障碍。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同样适合我国的情况,我国已有的节能机构和潜在的投资者完全可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实施节能项目,并从中获得盈利和发展。
由国家经贸委、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共同开发和实施的重大节能项目----"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已于1998年底正式启动实施。该项目是我国府与世界银行/GEF在节能和环保领域的一项重大国际合作,是我国"九五"期间节能重点项目之一,同时也是世界银行/GEF这两个国际组织在全世界推进节能和控制室气体排放而采取的重要行动之一。
该项目的核心内容是:利用世界银行和GEF这两个国际机构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在我国引进、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国际上先进的市场节能新机制,促进我国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全面转轨和节能产业化进程,以期不断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水平,同时有效减缓我国室气体的排放增长速度,从而为缓解全球室效应作出积极的贡献。
目前,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我国共扶持了辽宁、山东、北京三个EMC企业,一个国家经贸委节能信息传播中心,运行状况良好。
合同能源管理
合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及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EMC为客户提供能源系统诊断、节能项目可行性分析、节能项目设计,帮助项目融资,选择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操作人员、合同期内系统设备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服务,然后与客户共同验证项目的节能效果、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后,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
合同能源管理是国际上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联合国支持我国引进这种新模式、新机制。我国国家经贸委/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项目办公室积极支持成立并发展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通过示范项目推广上述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模式和运作机制,促进我国节能机制的转换,扩大节能投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减少家气体排放,保护全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