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高程测量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高程异常变化平缓的地区可使用GPS方法施测高程控制测量,数据采集应采用静态相对定位方法,时间应大于相应等级的平面测量所需的时间。
(2)当采用拟合的方法求解高程值时,应在测区周围和测区内联测高一级的水准点。平原地区,联测的水准点不宜少于6个点;丘陵或山地不宜少于10个点。未知点较多时,联测点宜大于未知点点数的1/5或联测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km。联测的水准点应均匀分布于网中,外围水准点连成的多边形应包含整个测区。测区明屁分几种地形时,应在地形变化部位联测几何水准。
(3)根据求得的GPS点间的正常高程差,在已知点间组成附合或闭合高程导线,其闭合差应符合规定。
(4)应选取大于未知点数量10%的未知点进行检核,其与已知点间的高差之差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