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离退休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维稳、督办、调研、政务公开、起草综合性文稿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务、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思想教育、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干部培训、考核、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
(二)建筑管理股(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建筑市场、工程建设行政管理;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政策,制订建筑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施工许可制度;负责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秩序,查处市场违规行为;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图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人员的资质初审和技术培训;指导建筑行业自律工作;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工作,制订我区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配合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演习方案,加强对指挥通信设备的管理。
(三)总工室(区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负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建筑工程技术管理,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方案论证;审查重大设计修改,组织大型工程施工图会审;参与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负责监督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负责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技术工作;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负责推广建筑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查勘、检测、鉴定房屋。
(四)住宅与房地产业股
负责房地产权产籍的管理,审查、核发房地产权证;落实房屋政策;处理房屋产权纠纷;对房地产企业的资质进行初审;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进行管理;审核直管公房维修计划,负责公房维修;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住房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法规,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进行初审;督促村庄规划、村庄整治,指导宜居城乡和农村住房建设。
(五)城乡建设股(区交通公路建设办公室)
参与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拟定;负责区重点项目的协调组织;组织编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计划;负责交通、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与市直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